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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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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支部书记的通知
2018-12-28 来源:

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激励全校广大共产党员和基层党组织积极投身学校的改革发展事业,为学校的“十年腾飞”贡献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学校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一)优秀共产党员:组织推荐阶段截止前正式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所有正式党员。参评人选应有2年及以上党龄。2010年、2011年获得过党内表彰荣誉称号的党员,原则上不再参评本项表彰。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学校党委各部门现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参评人选应有2年及以上党务工作经验。2010年度已获得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的同志,原则上本年度不再参评。

(三)优秀党支部书记:现任的全校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参评人选应有一年以上的支部书记工作经验。20102011年度已获得党内表彰荣誉称号的同志,原则上不再参评本项表彰。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和遵守党章,党员意识强;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正确对待名利,甘于奉献;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心真情为群众排忧解困,得到群众公认;对待业务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勤奋钻研,出色完成本职工作,成绩突出。应具有两年及以上的党龄。

根据不同的岗位和身份,参评的党员还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在职教师党员:关心学生,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师风、师德良好;关心学校发展,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积极献计献策。积极钻研业务,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教学效果好;科研成果突出,有一定数量的论文发表;教风学风端正,在教学、科研考核中成绩突出。

在职干部党员:具有大局意识,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秉公办事,坚持原则,严格管理,清正廉洁;大胆工作,敢于负责,对本职工作不推诿、不懈怠;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决策民主,求真务实,服务意识强。在干部考核中成绩突出。

在职教辅和后勤职工党员: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务热情,积极主动为师生解决实际困难;工作效率高,工作质量好。在工作考核中成绩突出。

学生党员:学风端正,刻苦学习,勤于思考,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热心为社会、为他人服务;诚信守法,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离退休党员:关心党的事业和学校发展;老有所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学校和社会积极奉献。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党性观念强,坚持原则,公正廉洁,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同违反党纪和其他不良现象作斗争;作风民主,讲协作,顾大局;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关心群众疾苦,积极开展党员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信;热爱党务工作,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勇于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工作扎实,无私奉献,成绩突出。一般应从事党务工作两年以上。

(三)优秀党支部书记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党性观念强,坚持原则,公正廉洁,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同违反党纪和党内外其他不良现象作斗争;作风民主,讲协作,顾大局;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受到支部成员和广大党员、群众的信赖;热心支部工作,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积极推动支部建设,工作扎实,成绩突出。所在党支部的工作在全校处于领先水平。一般应担任党支部书记工作一年以上。

三、评选名额

本次评优表彰活动拟评优秀共产党员40名左右,每个分党委、党总支可上报1名党员参评,党员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分党委可上报2名党员参评;优秀党务工作者 30名左右,每个分党委、党总支可上报1名同志参评;优秀党支部书记40名左右,每个分党委、党总支可上报1名支部书记参评。

四、工作原则和基本要求

各分党委和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推荐近年来尤其是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同志,名额适当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突出表彰科研成果获得很好转化并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党员。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要坚持高标准,严格把关,注重工作实绩,尊重群众意见,做到好中选优。在评选规程中要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办法反复筛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

欢迎广大党员群众在评选任一阶段向学校党委、各基层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

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都要积极参加这次评选表彰活动,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和安排,把评优表彰的过程,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进学校和本单位改革与发展事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全校范围内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局面,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障。

附件:文件电子版17

             表格电子版changguibiao

 

 

 

 

 

 

 

 

 

 

 

 

       中共中国人民大学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