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特殊党费”临时收据填写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近日中组部和市委组织部就抗震救灾“特殊党费”收缴工作下发通知,其中要求: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不论数额多少,县级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都要给本人开具抗震救灾“特殊党费”临时收据。现就这一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各单位单位可到学校党委组织部领取“‘特殊党费’临时收据”,按照本单位党员的实际交纳数额填写好“特殊党费”临时收据,加盖组织部章后交于党员个人,该项工作请于本学期结束前完成。
党委组织部
200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