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市委组织部等9部门《关于积极倡导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的通知》(京组通﹝2014﹞15号)和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的通知》(京教工办﹝2014﹞19号)的要求,现就我校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党组织关系在学校且居住地在北京市的在职党员。
二、服务社区
按照市委组织部的统筹分配,我校服务社区为人民大学社区。
三、报到形式
采取组织报到与个人报到相结合的方式。
组织报到。我校将以学校党委为单位,按照市委组织部统筹到人民大学社区进行报到。
个人报到。各分党委、党总支鼓励在职党员个人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登记,按照社区统一安排开展服务工作。
四、时间安排
6月20日前,各分党委、党总支完成本单位内动员部署工作,做到在职党员全员知晓。
6月25日前,各分党委、党总支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报送组织报到及个人报到情况,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统计表》(见附件1),报送电子版至zzb@ruc.edu.cn。
五、工作要求
1.强化宗旨意识。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教育引导在职党员树立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借助此次活动号召广大在职党员践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社区服务。各分党委、党总支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工作责任。
2.发挥主体作用。各分党委、党总支应结合本单位在职党员的专业特长和服务意愿,借助我校的学科、人才优势,鼓励开展多种多样的社区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激发党员的内在动力,将社区服务内化为党员的自觉行动。
3.结合社区需求。各分党委、党总支在引导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过程中,应当紧扣群众需求,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从人民大学社区的自身特点和居民构成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工作,促进学校党组织和人民大学社区的天然联系。
4.加强考核激励。各分党委、党总支要把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的考核内容。在党员民主评议、干部提拔使用、推选“两代表一委员”和评优评先时,重视运用社区党组织和居民群众的评价反馈结果。
5.总结典型经验。各分党委、党总支在活动过程中要注意培养和宣传一批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并将先进事迹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
附件:
1. 中国人民大学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统计表
2. 致全体在职党员的一封信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