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助力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群众,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深化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努力为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和不竭动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学校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开展评选表彰中国人民大学“2010-2012”创先争优活动十大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十大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一)中国人民大学“2010-2012”创先争优十大先进基层党组织:在表彰类别上不作分党委和党支部区分。历年获得过党内荣誉称号的基层组织可以参评本次表彰。采取差额评选。
(二)中国人民大学“2010 -2012 ” 创先争优十大优秀共产党员:组织推荐阶段截止前正式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所有正式党员。参评人选应有3年及以上党龄,历年获得过各级各类荣誉称号的党员可以参评本次表彰。
二、评选条件
中国人民大学2010-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标准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落实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十年腾飞”战略规划做出重要贡献,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取得明显实效,模范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党员意识强,在本职岗位和重大活动中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初步形成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工作业绩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法得当,措施得力,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群众反映好,党组织在师生员工中的威信高,党员在师生员工中的形象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中国人民大学2010-2012年创先争优十大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标准是:认真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模范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是本职岗位的行家里手;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带头服务群众,热心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帮助学生健康成长,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得到师生广泛认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带头弘扬正气,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诚实守信,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
三、评选名额
中国人民大学2010-2012年创先争优十大先进基层党组织:每个分党委、党总支可上报1个基层党组织参评,党员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分党委可报2个基层党组织参评。实行差额评选,共表彰10个基层党组织。
中国人民大学2010-2012年创先争优十大优秀共产党员:每个分党委、党总支可报1名党员参评,党员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党组织可报2名党员参评。实行差额评选,共表彰10名党员。
学校根据各分党委、党总支推荐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情况,综合考察各方面表现,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候选名单进行初审,召开党委会决定表彰对象。
四、工作原则和基本要求
中国人民大学2010-2012年创先争优十大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十大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活动是深化创先争优活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重要内容,各分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作为今年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既要按照学校部署做好表彰对象的推荐工作,又要做好学校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工作。
(二)坚持评选标准。要认真把握评选标准,注重工作实绩,注重听取纪检监察部门、业务联系部门和广大师生群众的意见,对上报的推荐对象要广泛征求意见,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经得起检验。
(三)突出群众参与。要注意突出评选表彰活动的群众性,扩大师生员工的参与度,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推先进、学先进的过程。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宣传栏、校报校刊等各种校内媒体,广泛宣传评选表彰活动和先进典型事迹,积极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同时,各分党委、党总支要注意收集、整理创先争优活动素材,届时按要求提供反映3年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和优秀共产党员事迹的视频、图片及文字资料。
中共中国人民大学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