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处:
学校历来十分重视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一般每两年集中部署一次中层后备干部推荐选拔工作。2006年3月选拔的一批后备干部,经过组织培养和实际工作锻炼后,已经有相当一部分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同时,一些后备干部因年龄等原因不再符合后备干部条件。为不断加强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中办发〔2003〕30号),按照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本学期学校将对中层后备干部进行选拔补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原则
民主推荐,择优选拔
二、推荐范围和数量
根据我校干部使用情况,此通知中的中层后备干部专指中层副职后备干部。
各单位应根据自身现有中层干部(含正、副职)数量,按照现有中层干部与中层后备干部1:1的比例推荐。
各学院(系)除推荐本单位中层后备干部外,还可向学校机关各部处、直(附)属单位推荐中层后备干部,每个学院(系)推荐的名额一般不超过2人。
三、条件和资格
1、一般应从现职正科级干部、七级以上(含)职员或有讲师以上(含)职称的教师中推荐;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具有高级职称的骨干教师可适当放宽,35岁以下的干部要有相应数量;
3、应注意结构合理,注意推荐女干部和党外优秀干部;
4、应区分成熟程度,分为近期、中期、远期三种。条件比较成熟、近期可提拔使用的人选,一般不超过推荐后备干部总数的1/3。
四、推荐、选拔程序
1、学院(系)应在全体教师、干部范围内,以推荐或自荐的形式提出中层后备干部的初步人选,由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人选进行考察后,学院(系)党政联席会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上报名单;
2、机关各部处、直(附)属单位应由本单位全体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或自荐方式提出中层后备干部初步人选,由机关党委会同各单位对人选进行考察后,由本单位现职中层干部集体研究确定上报名单;
3、学校党委组织部会同纪委办公室、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对各单位上报名单进行审查,并最终确定学校中层后备干部名单。
五、组织实施和时间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本次中层后备干部推荐选拔工作的组织实施;
2、机关党委负责协调机关各部处中层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工作;
3、各单位确定中层后备干部初步人选名单后,须填写《中国人民大学中层后备干部推荐表》、《中国人民大学中层后备干部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两份表格均可在校园网主页公告栏下载使用。表格应提供书面和电子版各一份,书面材料须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请发至ganbuke@ruc.edu.cn。所有材料请于 2008年 12月 1日 前报送完毕。
六、培养和管理
1、学校将开设中层后备干部培训班和研讨班,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训;
2、各单位可采取岗位锻炼、轮岗交流、布置任务、选送挂职等形式对中层后备干部进行锻炼和培养;
3、各单位应关心和爱护中层后备干部的成长,并对之严格要求。对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履行职责等方面出现问题或年度考核未达到良好以上(含)的,须及时将情况报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
2008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