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广西南宁达成的“市校协议”,2010年我校继续选派干部赴南宁挂职锻炼。为加快南宁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在此前我校选拔推荐人选的基础上,南宁拟增加引进一批优秀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到南宁挂职锻炼。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挂职时间
挂职时间一般为1年(如工作需要经批准可适当延长)。
二、挂职岗位及待遇
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根据挂职人选的专业特长、任职资历、工作经历等情况,将安排挂任县(区)、乡镇(街道)、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副职或助理职务。
挂职期间,享受同类正式任职人员的同等待遇。挂职期满愿意留任的,经双向选择,组织考察确实优秀的,按有关程序办理。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委培和定向除外)均可报名。报名须经指导教师及所在院系同意。
报名的同志请填写挂职锻炼申请表(见附件2),并于 5 月 31 日前 交党委组织部干部科(明德主楼1215),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ganbuke@ruc.edu.cn。
联系人:罗圣华 吴自强 联系电话:62513885
党委组织部
2010 年 5 月 21 日